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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9 14:3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适应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肥西县人民政府同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肥西县2022年县急救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1名(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报考条件中专业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 本县现有在编工作人员;
8.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考要求。考生登录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点击招聘公告下方蓝色方框“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即可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4日9:00至2022年8月10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8月11日16:00前登录上述栏目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网上填写《肥西县2022年县急救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 缴纳笔试费用(含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12日16:00前登录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招聘公告下方蓝色方框“网上缴费”系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含报名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笔试费90元/人(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提前申请,经核准同意后办理退费。其它情况不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办理退费。请考生慎重报考。
4. 开考比例。各岗位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5. 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8月18日8:00至8月20日8:30从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工作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肥西县2022年县急救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国情省情、计算机基础知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内容主要包括相关专业知识和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周六)上午
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1:30 《专业知识》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不确定性,为了保证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5天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笔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8月22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0室(地址: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电话:0551-68841917)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2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同时,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肥西县2022年县急救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1.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2.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按照服务类型提供与加分时相同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 下载打印《肥西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判断、计划组织、应变处理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和个性举止的岗位匹配度等。
2.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 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若某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考试合成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到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3.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1.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的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4. 建立肥西县公开招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与有关单位共享。凡进入体检、考察或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参加肥西县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四、咨询、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政策咨询电话:0551-68852060(县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